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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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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best365官网

各位教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次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707号)及《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下合称新税法)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全面实施新税法。新税法允许各位纳税人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支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按照政策要求需要各位纳税人提交六项支出的基本情况,大家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亿企薪税保”提交信息后,best365官网将在发放工资、薪金所得时进行税前扣除。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完善个人所得税缴税基本资料

财务处现已将各位在职教职工的相关信息统一整理后上传至税务局系统,为了保证教职员工2019年能顺利实现各类纳税扣除,按照税务部门要求,请每位教职员工关注微信公众号“亿企薪税保”,完善个人所得税缴税基本资料。

1.人员范围:本次完善资料人员为best365官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全体在职教职工(包含长期外聘人员及退休返聘人员)。

2.完善内容:本次资料完善内容为核对“姓名”、“证照类型及号码”、“手机号”三项资料。

3.完善步骤:

⑴绑定公众号:微信搜索公众号“亿企薪税保”——关注——绑定手机号;或微信扫码绑定。

 

⑵确认代扣代缴单位:打开“亿企薪税保”,点入“自助服务”,查看所在企业是否显示“best365官网”,若未显示,请电话联系财务人员钟美玲(内线50035)更改。

⑶完善个人基本信息:“自助服务”界面下,打开“个人档案”,核对个人基本信息的“姓名”、“证照类型及号码”两项,如有不正确信息,请电话联系财务人员更改。请各位教职工高度重视本次资料完善工作,如未能及时提供正确资料,导致个人2019年各类专项无法扣除,责任由个人负责。

4.本次资料完善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二、关于专项扣除的信息申报

1.申报方法:打开“亿企薪税保”,点击“自助服务 --> 专项附加扣除”,按照工具的指引自行填写。(目前专项附加扣除功能在维护中,预计将在2019年1月1日之后会恢复使用,请各位教职工密切关注)

2.申报时间:2019年1月7日完成专项扣除基本情况申报。

3.数据真实性:按照税法要求,公民应该对自己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best365官网只是代为扣除。如果因为信息失实导致的税务风险,公民需要自行承担。建议大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填写。    三、举办新个人所得税法政策宣讲

为了教职员工更好的理解税法新政,做好个税缴交及专项扣除,best365官网专程邀请常州市税务局到我校宣讲新税法,具体安排如下:

宣讲时间:2019年1月2日下午13:30-15:00;

宣讲地点:行政楼学术报告厅;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8年12月29日